和春技術學院軍訓室
101年全民國防教育繪畫甄選活動活動簡章

101年全民國防教育繪畫甄選活動活動簡章

壹、甄選主題(下列主題擇一創作):

一、我愛我的國家:

如果沒有與妻訣別的林覺民,沒有「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秋瑾,沒有熱血犧牲的英勇烈士,就沒有今天的中華民國,國家未來掌握在我們手裡,而國家安全須全體國民共同維護,請以「國家」為題進行創作,表達全民攜手同心,保衛國家安全精神。

二、國家節慶與國旗:

11元旦、1010國慶日、1025臺灣光復節等國家節慶均應懸掛國旗,以擴大紀念、慶祝相關節日,請以「國家節慶與國旗」為創作主題,陳述記憶與經驗,凝聚愛國情懷。

三、全民的國防: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以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請以「全民國防」為創作理念,透過全體國民在不同領域的共同參與,發揮整體力量,達到「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全民國防。

四、保衛國家的英勇戰士:

國軍平時戍守本島、外島各地區,偵巡、維護海(空)域安全,及主動協助災害防救;戰時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為國家與人民提供安全保障。請以「英勇戰士」為繪畫主題,向保衛國家的英勇戰士表達崇高敬意。

貳、甄選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體國民小學學生。

二、參選組別:

(一)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

(二)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三)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

參、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101415日起至1016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請學校彙整報名資料併作品送件,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選,參賽者需檢附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連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路一段312註明「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三、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為個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

 (二)作品尺寸為八開畫圖紙。

 (三)參賽者可自行使用繪畫工作,如鉛筆、彩色鉛筆、蠟筆、彩色筆、水彩、剪貼等;另為避免顏料脫落,建議將成品裝置於膠袋內後繳交,以維護作品品質。

 (四)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四、評審項目:

   作品內容(10%)、創意表現(25%)、美術設計(25%)、構圖用色(25%)、涵含意義(15%)。

肆、獎勵:

 一、成績公布:

預定於1018月中旬於青年日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公告得獎名單,另寄發得獎人員得獎通知函,並配合本部月會實施頒獎表揚,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二、各組獎勵區分:

(一)特優獎(各組均為1名):新台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優選獎(各組均為2名):新台幣6,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佳作獎(各組均為3名):新台幣3,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入選(各組均為10名):新台幣1,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參加獎:全民國防教育文宣品乙份。

三、經評選之優良作品,於國防部月會公開表揚。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獎金或禮券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為使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並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優良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獲選後,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國防部擁有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如使用得獎作品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並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

 五、參選作品如涉及任何妨礙他人著作權等情事,本部除撤銷獲獎資格外,如已發給禮券及獲獎證明書者將悉數追回。

 六、曾參加其他競賽入選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陸、附則:

 一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下載。

二、活動洽詢電話022395-4494、(022395-2534

      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附錄1

                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

 

    著作人茲同意將投稿【全民國防教育-繪畫甄選】之作品於獲獎後,將著作財產權讓與【國防部】所有,國防部擁有改作、發行、重製、編輯等權利。如未獲獎,著作人仍保有其個人著作財產權等權利。

    著作人擔保本著作係著作人之原創性著作且未經刊登、使用之自創作品,著作人並保證本作品未侵害他人著作財產權,作品若涉及違法,著作人自行負責。

 

立書人:                   簽章:       

 

法定代理人:               簽章:       

(未滿20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

身分證統一編號:              

電話:                    

                                      

                                                

戶籍地址(通訊地址含郵遞區號):                          

                                                

  

 

 

中華民國年月日

 


附錄2

全民國防教育繪畫甄選

活動報名表

甄選主題:

作品名稱:

 

基本資料

就讀學校

 

姓名

 

出生年月日

                       

報名組別

□低年級組  □中年級組  □高年級組

家長姓名

 

聯絡電話

 

通訊地址

 

l  同意事項:本人同意參賽作品無償授權國防部,依其需要為公開傳播、重製、出版或一切相關活動中為公開發表等利用行為。

l  以上個人資料僅供使用於報名事宜,您向國防部提供的任何個人資料都將予以保密。

l  參賽作品不論得獎與否恕不退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