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1年全民國防教育繪畫甄選活動活動簡章 壹、甄選主題(下列主題擇一創作): 一、我愛我的國家: 如果沒有與妻訣別的林覺民,沒有「秋風秋雨愁煞人」的秋瑾,沒有熱血犧牲的英勇烈士,就沒有今天的中華民國,國家未來掌握在我們手裡,而國家安全須全體國民共同維護,請以「國家」為題進行創作,表達全民攜手同心,保衛國家安全精神。 二、國家節慶與國旗: 三、全民的國防: 推動全民國防教育,以增進全民之國防知識及全民防衛國家意識,健全國防發展,請以「全民國防」為創作理念,透過全體國民在不同領域的共同參與,發揮整體力量,達到「全民支持、全民參與」之全民國防。 四、保衛國家的英勇戰士: 國軍平時戍守本島、外島各地區,偵巡、維護海(空)域安全,及主動協助災害防救;戰時遂行聯合作戰,擊滅進犯敵軍,為國家與人民提供安全保障。請以「英勇戰士」為繪畫主題,向保衛國家的英勇戰士表達崇高敬意。 貳、甄選對象: 一、具中華民國國籍之全體國民小學學生。 二、參選組別: (一)低年級組:國小1-2年級學生。 (二)中年級組:國小3-4年級學生。 (三)高年級組:國小5-6年級學生。 參、甄選規定: 一、收件日期: 自101年4月15日起至101年6月15日止,以郵戳為憑,逾期不受理。 二、報名方式: 請學校彙整報名資料併作品送件,一律採通訊報名方式辦理,未滿18歲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方可參選,參賽者需檢附報名表等書面資料,連同作品光碟掛號郵寄至:臺北市信義路一段3號12樓,註明「國防部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收。 三、作品規範: (一)參選作品為個人創作,不得抄襲他人創作,每一參賽者報名件數以一件為限,曾參加任何競賽入選獲獎之作品不得參加比賽。 (二)作品尺寸為八開畫圖紙。 (三)參賽者可自行使用繪畫工作,如鉛筆、彩色鉛筆、蠟筆、彩色筆、水彩、剪貼等;另為避免顏料脫落,建議將成品裝置於膠袋內後繳交,以維護作品品質。 (四)未符上述規範,均為「不合格」,不予參加初、複審作業。 四、評審項目: 作品內容(10%)、創意表現(25%)、美術設計(25%)、構圖用色(25%)、涵含意義(15%)。 肆、獎勵: 一、成績公布: 預定於101年8月中旬於青年日報、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公告得獎名單,另寄發得獎人員得獎通知函,並配合本部月會實施頒獎表揚,未獲選者不另通知。 二、各組獎勵區分: (一)特優獎(各組均為1名):新台幣10,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二)優選獎(各組均為2名):新台幣6,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三)佳作獎(各組均為3名):新台幣3,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四)入選(各組均為10名):新台幣1,000元禮券及得獎證明書乙幀。 (五)參加獎:全民國防教育文宣品乙份。 三、經評選之優良作品,於國防部月會公開表揚。 伍、一般規定: 一、參選作品概不退件,請參賽者預先留取備份。 二、以上獎項之獎金或禮券將依財政部規定扣稅。 三、為使得獎作品爾後運用效益,參選者均須由法定代理人同意簽章,並填寫作品之「著作財產權讓與同意書」著作財產權無償讓與國防部,未填寫者將不納入評選,如利用其他智慧財產權創作物時,請於交件時檢附來源依據或相關證明文件。 四、優良作品之著作財產權,於獲選後,無償讓與國防部所有,國防部擁有重製、改作、編輯、公布等權利,如使用得獎作品於軍教活動、網際網路或出版光碟時,均不另支稿費或版稅,並不得再參加其他任何相同形式之競賽或甄選。 五、參選作品如涉及任何妨礙他人著作權等情事,本部除撤銷獲獎資格外,如已發給禮券及獲獎證明書者將悉數追回。 六、曾參加其他競賽入選之得獎作品,均不得參加本次比賽。 陸、附則: 一、活動相關內容及簡章報名表請至國防部總政治作戰局「政戰資訊服務網」http://gpwd.mnd.gov.tw下載。 二、活動洽詢電話(02)2395-4494、(02)2395-2534 全民國防教育辦公室。 附錄1
附錄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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