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驅「之」別院
關於【兒時記趣】一課
驅「之」別院:解釋為「癩蝦蟆,代詞」
是否也能解釋為「於、到,介詞」?
momo    2007/12/11 23:30    222.156.076.198
我手上有一本簡體版《古代漢語虛詞詞典》(北京:商務印書館,2000、1),書上表列「之」的虛詞用法只有代詞、連詞、助詞三種。
 
我再查了一下網路,這個「之」字的用法的確有教師質疑過:
「之」的詞性如何區別?如國中國文第一冊第十一課(兒時記趣)裡的「心之所向」應如何解?又「捉蝦蟆,鞭數十,驅之別院」的「之」如何解釋?(花蓮讀者.萬榮國中教師劉麗玲)
臺灣師大國文系教戴璉璋:
古代漢語中的主從結構,放在加語與端語之間的「之」(即所謂等於「的」的「之」),究竟是什麼詞性,語法學家一向有不同的意見。有人認為是介詞(參見馬建忠《馬氏文通》),有人認為是連詞(參見楊樹達《詞詮》,有人有認為是助詞(參見楊伯峻)《古漢語虛詞》)筆者認為這個問題若要求得解決,對應該先問是什麼是介詞、連詞及助詞?必須先把這些文法概念異定清楚,再來量上述那類「之」字的詞慌り才能找到尚當的答案。否一味地在名稱上斷斷爭辯是徒榮無功的。
被在組合造句結構主語與謂語之的「之」(即所謂不等於「的」的「之」)詞性問題也跟前所說的相同。
在教學的立場上,似乎可以把重點放在虛詞作用的辨認這方面,多舉實例幫助學生分辨上述兩類「之」字的功能,也可以拿白語的同類結構來對比,告訴學生翻譯的時候麼處理。筆者認為這些工作都比指定它是什麼詞性要切實有用得多•
上述第一類的『之』字,例如:『魏之名將』(〈空城計〉)、『物外之趣』(〈而時記趣〉)•第二類的『之』字行,例如:『于獨愛蓮之出淤泥而不染』(〈愛蓮說〉)、『吾資之昏,不逮人也』(〈為學一首示子姪〉)•而『心之所向』的『之』,屬於上文第一類用法•『所向』的『所』,意指動詞『向』的地方,因此,『所向』等於說『所到的地方』•『心之所向』等於說『心所想到的(地方)』•在這裡,『心』字下面的『之』,語譯時不必翻成『的』,是修辭上的手法•
至於『驅之別院』的『之』,它是放在及物動詞後面的•這類用法通常作代詞,這裡是用來只上文的『蝦蟆』,等於白話的『牠』•『別院』上面省略了介詞『於』•所以這句話可以語譯成『把牠趕到別的院子裡去』•
古代漢語中,『之』通『於』的用法比較罕見,『驅往別院』的說法恐怕是受白話影響之故•因此把上一句例中的『之』看作『於』或『往』,似乎都不如把它看作代詞比較容易被接受•

─摘錄自《國文天地》八十一年二月號


若「驅」在古漢語作『及物動詞』用,那麼「之」應該作代詞指癩蝦蟆。
回應    01    世界末日.冷酷異境    2007/12/18 14:41   163.027.037.035
哈∼等了這麼久,終於有人回應了!
以前一直把這個「之」當作代詞來解釋,今年是剛好有學生主動提到「到、於」的解釋,才引發了我的第二想法。謝囉∼
回應    02    momo    2007/12/25 21:44   222.156.086.1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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