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書-指事
★指事:指事者,視而可識,察而見意,上下是也。 當文字所要表達的不是某個客觀實體,而是一種抽象的概念,象形便無法造字,只能用更抽象符號示意。因此指事字是用符號表示抽象的事物,象形字是描畫具體的事物的形狀。這是指事和象形的分野。 這類字雖然數量還不如「象形」,但也是不可缺少的。 如 : 「 上下 」二字,正是某物在另一物之上或在另一物之下的意象。 如: 刀刃,是在象形字「 刀 」(刀)上加一點 說明它所要表示的「刃」(刃)部。 又如:「 本」和「末 」,是在象形字木的下根部加一點和在上梢部加一點, 以說明它們所要表示的「本」「末」兩個概念。 指事的構造,主要可以分為兩種: 一、純粹幅用記號來表示抽象概念,如:一、八…。 二、在象形字上面附加符號以表示抽象概念,如:本、末、牟、刃、旦…。 |
a 陳政文
2008/09/21 10:34
218.165.126.1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