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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書-假借

★假借:所謂「假借」,就是借用相同聲音的已造文字,來代替在語言用法上已經存在,實際上卻並未造字出來的字。譬如「令」本義是「發號」,「長」本義是 「久遠」,於是藉其發號久遠之義,而借來作「縣令」、「縣長」之用。有時假借的字並非尚未造出,而是書寫的人一時遺忘、或不知道此字已經造出,這樣也算是 「假借」,像一些錯別字如「洒」與「灑」等屬之。
a 陳政文    2008/09/21 10:34    218.165.126.1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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