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啟智學校

健康中心使用規則         

 

                   

一、  健康中心開放時間為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八時至下午四時。

二、  健康中心可供學生量體溫、體重、血壓及處理小外傷。

三、  本校遵守教育局規定,不給教師及學生任何口服藥;如有宿疾者如:氣喘、習慣性頭痛、經痛情形,請先就醫準備藥物,白天上課請隨身攜帶自備藥物,以備不時之需。

四、  請隨身攜帶健保卡、學生證、身分證以備不時之需。

五、  健康中心注意事項:

1.    進入健康中心請保持安靜。

2.    不可攜帶食物進入,違者沒收。

3.    未經許可不得動用健康中心公物。

4.    使用各類藥品用後需放回原位,並填寫「外傷處理單」;不可將藥品攜出,否則視同竊盜論。

5.    使用各類藥品請注意無菌技術及愛惜公物並維護周邊環境之整潔。

6.    使用冰枕或熱水袋前需登記,用畢請於二天內歸還,遺失或損壞需照價賠償。

7.    本中心備有各種單張,歡迎多加利用。

8.    若需使用病床,以一小時為限,若仍不舒服,應立即就醫。

六、  外傷換藥保健箱放置地點於舍監老師辦公室、健康中心及夜間部辦公室。

七、  新生入學時,須接受健康檢查,檢查結果異常者,應及早矯治。

八、  一般門診時間為:上午9:00-12:00;預約時間為:上午11:00以前,請把握時間。

九、  日常生活意外傷害之即刻處理:

1.    燙傷:先泡冷水30分鐘,皮膚無傷口不必擦藥。

2.    扭傷:彈繃包紮,立即冰敷20分鐘,間隔30分鐘再冰敷一次,一天3次,且抬高患肢,24小時後熱敷,若患處持續腫痛,需立即就醫。

3.    月經痛:用熱水袋持續熱敷30分鐘,先裝冷水再裝熱水(約46-58)。

十、  學生參加任何團體活動可向本中心借用急救箱,借用之前請負責老師簽名後提出借條,並於一週內歸還。

十一、若因疾病或外傷,本校有為學生辦理平安保險,符合理賠之條件:

1.身故給付

2.特殊意外身故給付

3.殘廢給付

4.重大燒燙傷給付

5.住院醫療給付

6.外科手術給付

7.其他醫療給付

8.意外傷害門診給付

十二、  若因疾病或外傷可至健康中心申請理賠,應具備文件:

1.理賠申請書:至健康中心領取(住宿學生請導師代領取),填寫左上方黑框內資料。

2.醫療診斷書正本(需註明年月日)

3.醫療收據正本

4.學生證影本一份或戶口名簿影本一份

5.受益人存摺封面影本一份(為學生本人),以便台灣人壽匯款入帳

6.以上<1>~<5>資料影本各一份,另存檔於健康中心

十三、  本則如有未盡事宜得隨時修正。

 

 

 

 

健康中心生活規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