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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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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宋時,有個叫田登的太守,為人專制蠻橫。因為他的名字中有個「登」字,因此便規定凡是有提到「登」字或同音的字,都要用別的字來代替,不然就會被冠上「侮辱地方長官」的罪名,將會受到嚴重的處罰。

因此當時不少人民,常因為不小心在言談當中脫口而出的「登」字,就受到刑責,因此很多人都敢怒不敢言。

後來一年一度的元宵節即將來臨,依照當時的慣例,京城裡都會放三天的燈火來慶祝元宵節。州府衙門裡的官吏提前張貼告示,好讓百姓知道這個消息,才會前來觀賞燈火。但這些官員左思右想,不知該如何寫告示,才能不觸犯太守,又能讓百姓明瞭告示,苦思許久,才終於寫好告示,這則告示內容如下:

「本州照例放火三日,以示慶祝」。

告示一張貼出去,所有百姓都驚慌了起來,尤其是從外地來的客人,更是以為這個州竟然要放火三天,連忙驚惶失措的收拾行李逃離這個地方。

當地的百姓們平常對於田登的專橫無理就已經很不滿了,再加上這樣的告示,更是讓民怨沸騰,當時就有人說:

「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是什麼父母官啊」!

後來的人根據這個故事,引申為「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這句成語,用來說明在上位者蠻橫無理。

◎成語解析

說明為政者或在上位者的蠻橫無理。

◎成語造句

為官者若不能考量百姓的需求,只顧著自己的私利,這樣無疑是「只許州官放火,不許百姓點燈」的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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