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人在做全身健康檢查時,經過眼科視力檢查後,經常被「屈光不正」的診斷搞得一頭霧水。其實所謂的「屈光不正」,是指裸眼視力達不到正常標準(通常是1.0),而又不知其所戴眼鏡的確實度數之前,所作的一種臆斷。也就是說,受檢者之視力達不到標準,而又不是其他疾病引起的,需藉助光學鏡片矯正(戴眼鏡),才能使視力達到正常標準的一種視力缺陷。 屈光不正的原因通常有四類:(可能有數種情況並存,並非完全單獨存在) 1. 近視─ 指景物的影像落在視網膜之前,即近的看的見,遠的看不清楚,需用凹透鏡片來矯正,其原因可能是眼軸(球)過長,水晶體或角膜的曲度過大所致。 2. 遠視─ 指景物的影像落在視網膜之後,近的看不清楚,遠的也看不清楚,需用凸透鏡片來矯正,其原因大多數是先天性眼軸(球)過短(正常人在5歲之前為遠視眼),水晶體或角膜的曲度過小(較扁平)所致。一般人有一種錯誤的觀念,認為視力很好,可以看的很遠,以為是遠視,其實這種具有正常以上的好視力稱為「正視眼」,而不叫遠視,雖有人視力奇佳,可看到3.0 ,也是正視眼。 3. 散光─ 主要原因是角膜或水晶體的曲度不均所引起,所看到的影像有重影或歪斜,需戴散光鏡片(圓柱鏡)才能矯正。 散光又有規則和不規則兩種,前者原因以先天性居多,後者只能用硬式隱形眼鏡矯正或角膜移植。常有人自覺景物有雙重影像,就自認為是散光,其實只要是屈光不正,影像無法清晰的落在視網膜上,就可造成重影,不獨散光為然。 4. 老視─ 即是俗稱的老花眼,正視眼的人過了40歲以後,由於水晶體的硬化,調節能力逐漸減退,看近的事物不像年輕時那樣運用自如,需藉助凸透鏡調節才能看到近物,尤以閱讀書報,穿針線為然;隨著年齡增加,大約過了55歲,老花眼度數達到300度,連遠的景物也看不清楚,這時就需要配戴遠近兩用的雙光鏡,甚或中距離使用的眼鏡。通常正視眼的人較早得到老花眼,大約在65歲以後即不再增加;近視眼的人也會因年齡而增加,只是由於近視的關係,在看近物或閱讀時,反而不需要戴眼鏡,或戴較輕度數的近視眼鏡(因戴了反而看不清楚),但看遠時仍需藉助原來的近視眼鏡,而不是老花與近視兩相抵消,可以不需戴眼鏡了。 近視的原因探討: 近視是國人最普遍的眼疾,台灣地區二千萬人口中,大約有600萬人罹患近視,大專學生更是高達百分之八十以上,即使是中學生也有百分之五十左右,而且有日益惡化的趨勢,幾乎可稱得上是近視王國,歸究其原因大致有下列四種: 1. 民族性的差異─ 東方人的眼球結構較突出,不若西方人凹陷,在用眼過多的情況下,眼球易因承受外眼肌的壓力而更突出、變長,造成軸性近視;日、韓等國的近視情況與我們相近似。 2. 遺傳因素─ 眼球結構的形態因人而異,高度近視者眼軸較長,角膜與水晶體的曲度也較大,都可能遺傳給後代而造成近視。 3. 環境因素─ 台灣地區的近視人口大增,環境因素是主要原因,由於升學主義掛帥,莘莘學子每天日出而讀,到夜半還不得安眠,遠超過正常人每日工作八小時的負荷,加上人口暴增,缺乏活動空間,幾乎整天待在與電視、電動玩具或漫畫、書報為伍的小公寓裡,即使難得有假日,亦因課外補習或才藝班而泡湯,在這種環境下成長的孩子,欲能不近視還真不容易,假性近視就是在這種環境下日復一日,而變成真近視,由淺而深,終於陷入眼鏡族而不可自拔。 4. 不良的寫讀習慣─ 閱讀或寫字與書本的正常距離,約為25至35公分,如果距離過近,使水晶體與睫狀肌的調節力超過負荷,久而久之,水晶體曲度變大、睫狀肌肥厚、眼軸因壓力過大而增長,也是造成近視的主因,所以喜歡躺著看書、趴著寫字、擁書而眠是近視者的專利習慣。 近視的治療: 近視的治療方法繁多,歸其大略,約有下列五種方法:
視力保健良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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