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90301府人考字第0990036760號函(使用國民旅遊卡捐款)
嘉義縣政府 函 地址:嘉義縣太保市祥和一路東段1號 傳真電話:05-3622697 聯 絡 人:陳毓羚 聯絡電話:05-3620123*386 電子郵件:yulchen@mail.cyhg.gov.tw 受文者:嘉義縣梅山鄉仁和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99年03月01日 發文字號:府人考字第099003676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普通 附件:如說明三(099L00D0001587-01.pdf) 主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函以,為利公務人員發揮社會關懷精神,自本(99) 年3月1日起,公務人員請休假使用國民旅遊卡,以個人強制休假補助費
捐作公益捐款者,其捐款金額得核實列入核銷範圍,轉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行政院人事行政局民國99年2月24日局考字第0990003735號函辦理。 二、旨揭公益捐款年度補助最高總額仍為新台幣16,000元,並以中央政府勸募 帳戶(內政部賑災捐款專戶)作為捐款專戶。網路線上捐款作業,請參照原
函說明項辦理。
三、檢附原函影本、「公務人員國旅卡公益捐款流程」、「公告與最新消 息」、「國旅卡公益捐款同意書」及「問題與說明(Q&A)」等資料各1
份。
正本:本府各處、本府所屬各機關、嘉義縣家庭教育中心、各地政事務所、各 鄉鎮市戶政事務所、嘉義縣立竹崎高級中學、嘉義縣立永慶高級中學、
各國民中小學、各鄉鎮市公所、嘉義縣各鄉鎮市民代表會 副本:縣長室、秘書長室、參議辦公室、秘書辦公室2010-03-0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