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職OOO為充實知能提昇教學品質,擬參加94學年度台灣師範大學體育教學碩士班入學考試,如蒙錄取將於不影響教學情形下利用部份辦公時間前往進修,簽請 鑒核。
說明:
一、職係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國文學系畢業,於
90年8月1日至本校服務,至
94年8月1日服務年資滿O年。
二、進修地點:國立高雄師範大學(高雄)。
三、進修方式時間:於教師編制百分之十員額內利用部份辦公時間進修,預計進修時間自94學年度起2年。
四、(無需此項者請整行刪除)因報考需用在職(服務)證明書如附件,請准予審核用印。
敬 陳
校 長
(蓋職章)
中華民國94年08月14日
承辦單位 |
會辦單位 |
決行 |
教務組長:
教導主任: |
人事室: |
校長 |
□第一層決行 |
□第二層決行 |
□第三層決行 |
註:簽署原則由上而下,由左而右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