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志工招募簡章
一、目的:為推行志願服務理念,鼓勵民眾參與社會志願服務,協助推展老人福利服務。
二、招募對象及服務範圍:年滿18歲之民眾(每週至少服務1個時段3小時以上,週日本中心休館)
組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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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求人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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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時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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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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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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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書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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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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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六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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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圖書借閱、夾報剪報、視聽管理、資料及環境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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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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餐食外送服務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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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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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六上午
10:3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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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清點核對便當數量、依送餐路線完成失能長者送餐服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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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自備機車及具重型機車駕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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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志工-據點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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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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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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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據點成果統計、據點e-mail通發、郵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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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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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志工-獨老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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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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週一至週五上午
8:30~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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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通知領取安心手鍊、郵寄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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須具備電腦基本操作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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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募日期:即日起至7月31日(三)止。
四、報名方式:報名表電子檔請至本中心網站首頁/表單及公告/志工招募下載https://senior.kcg.gov.tw/Content_List.aspx?n=D7DFB499BCDFA704
(一)通訊(請註明「參加志工招募」、以郵戳為憑、寄至:高雄市苓雅區四維二路51號、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服務課李小姐收)。
(二)傳真:07-7719070。
(三)親自報名:高雄市政府社會局長青綜合服務中心3樓服務課。
(通訊及傳真報名需於郵寄或傳真後來電07-7710055#3336李小姐確認,洽詢時間:週一至週五8:00-12:00;13:30-17:30。)
五、面談時間:預訂108年8月7日(三)下午2:00至5:00【以書面通知為準】。
六、訓練:新進志工依志願服務法規定應參加6小時基礎訓練及6小時特殊訓練,方可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
七、實習:期限2個月,成績合格者,頒發聘書及服務證正式聘用。
八、福利:本服務純屬志願性質、無給職,聘用後可參加各項在職訓練、聯誼活動、並酌予補助值勤交通費(每次3小時新台幣60元),服務滿1年後績優者得由本中心公開表揚獎勵。
九、考核制度:經本中心正式聘用為志工4個月後,需接受考核,對於服務態度或表現不佳者,下年度起將不再聘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