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各機關學校
109年度第五梯次「志工基礎暨特殊教育訓練」實施計畫
壹、計畫緣起
依志願服務法第9條,為提升志願服務工作品質,維護受服務者之權益,志願服務單位應對志工辦理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志工於完成兩項教育訓練,由志工運用單位提出申請核發志願服務紀錄冊。
貳、預期效益
增進專業服務效能,能保護本身及運用單位權益。
落實志工業務。
讓志工享有志工權利與福利。
完成基礎訓練及特殊訓練後可申請領取服務紀錄冊。
累積達到志願服務法規定年資、時數標準,即可依規定申請「榮譽卡」,可享有政府單位部分優惠措施。
參、指導單位:高雄市政府
主辦單位:高雄市政府教育局(以下簡稱本局)
承辦單位: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國民小學
肆、研習對象
以目前服務於本局暨所屬(鳳山區、林園區、大寮區、大樹區、大社區、仁武區、鳥松區)各機關學校、尚未取得「服務紀錄冊」志工為主,如有餘額則開放本局所轄其他行政機關學校及報局核備之志願服務團體志工參加。名額為100位(依報名先後錄取,額滿為止),若已具基礎訓練資格,請報名特殊訓練即可。
註:以目前在校從事志願服務之家長志工(學生志工非經專案申請教育局核准通過,不予錄取)為優先錄取對象。其他身分別(如:學生)請專案報准後始可參加。
伍、研習日期:
一、志工基礎教育訓練課程109年10月22日(星期四) 8:00-15:00
二、志工特殊教育訓練課程109年10月23日(星期五)8:00-15:00
109年10月24日(星期六)8:00-15:00
陸、研習地點:高雄市大寮區大寮國小三樓多媒體教室(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740號)。
柒、研習內容:
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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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2(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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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3(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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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24(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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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730-0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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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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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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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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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0-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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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內涵及倫理
(2小時)
保德信青少年基金會
謝東宏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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學校志工的作為
(2小時)
高雄市大寮國小
呂純仁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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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資源的運用
(2小時)
高雄市油廠國小
陳鼎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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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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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法規之認識
(2小時)
保德信青少年基金會
謝東宏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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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運用單位業務簡介-學校單位業務
(2小時)
高雄市大寮國小
呂純仁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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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際關係與說話藝術
(2小時)
高雄市油廠國小
陳鼎華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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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50-13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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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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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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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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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00-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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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經驗分享
(2小時)
高雄市大同國小
陳詠禎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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志願服務工作內容說明及實習-以中小型學校為例(2小時)
高雄市大寮國小
呂純仁校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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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新興議題介紹
(2小時)
屏東大學
陳建銘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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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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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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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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賦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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捌、報名事項
一、此參加研習對象以本行政區內目前在校從事志願服務之家長志工(成人)為第一優先錄取對象,如有餘額則開放其他行政區機關學校志工參與報名。其他身分別請勿報名參加。
二、活動日當天學員如未能如期參加研習,恕不接受自行安排替代人選參加。
三、報名日期:即日起至109年10月9日(五)止,依報名表檔案上傳先後順序錄取。
四、報名方式:需上傳報名表Excel檔(附件1)及公文交換或寄送報名表核章紙本,請各機關學校承辦人協助志工報名事宜。
1.請先下載報名表Excel檔,填寫完畢後,電郵至u871068@yahoo.com.tw (檔名:○○學校志工教育訓練報名表)。為確保資料傳遞無誤,本校於確認檔案收到後會儘速以電郵回覆,如果寄送電子郵件後2天內未接到電郵回覆,請電洽7881062轉50大寮國小輔導室林佳蓉主任或王月秀組長確認。
2.上述報名表Excel檔上傳後,尚須於報名表核章紙本核章,公文交換或郵寄至大寮國小(83160高雄市大寮區大寮路740號)輔導室林佳蓉主任收。請注意,報名表Excel檔上傳+報名表核章紙本交換或郵寄至大寮國小,兩者皆完成後才算完成報名動作。
3.注意事項:
(1)填寫報名表時,請以電腦繕打志工基本資料,因需列印基本資料於證書上,請各校填報人確實檢核資料是否無誤。
(2)將報名表另存新檔,請依照「○○學校志工教育訓練報名表」格式存檔,若後續再有更改資料,則請依「○○學校志工教育訓練報名表更改1」、 「○○學校志工教育訓練報名表更改2」....等格式存檔,承辦單位將以最高序號為唯一報名檔案辦理。
五、錄取名單將於109年10月12日(星期一)公布在大寮國小首頁/右方/109年第五梯次志工教育訓練錄取名單(http://www.dlp.kh.edu.tw/),請自行查詢以確保相關權益,承辦單位不再另行通知是否錄取。如因未確認結果而造成遺漏,恕不再受理。報名人數超過時,以報名先後順序為錄取依據,未錄取者則依序列為候補人員;如有缺額,承辦單位將通知各校(單位)業務承辦人,依報名順序遞補。
六、有問題請洽詢承辦人員:大寮國小輔導室7881062或7881652轉50輔導主任林佳蓉或輔導組長王月秀。
玖、交通說明:因本校及附近社區車位有限,請盡量共乘到校。
拾、特別說明
一、午餐請學員自理(承辦單位提供代訂便當服務,如需代訂,請一同填於報名表中,如無需代訂便當,則免填)。
二、為響應環保,請自行攜帶水杯及環保餐具。
三、防疫注意事項:
本次三天研習若仍在防疫期間,除須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所公布之防疫
措施外,研習期間請參加志工配合大寮國小以下5點事項辦理:
(一)若研習當天仍在居家隔離、居家防疫期間內,請勿參加當天研習。
(二)若研習當天仍在自主健康管理期間內,或有發燒、咳嗽等身體不適狀況,請務必在家休養,避免到學校參加研習。
(三)請參與志工三天研習務必戴全程戴口罩參加。
(四)當日在大門口請配合量測體溫及手部消毒,若經量測有發燒情形,則無法參加本研習。
(五)本次研習配合疫情防範,座位間隔1.5公尺,並在活動前後進行場地消毒,敬請參與志工安心。
四、若先前已完成基礎訓練者,並取得結業證明者,請報名特殊訓練即可。
五、已領其他類別志願服務紀錄冊之志工,請報名教育類特殊訓練,自取得結業證書日起,方可採計教育類服務時數。
六、申請志願服務紀錄冊需完成志工訓練課程:(1)由內政部於 107年5月14日以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號公告修正、衛部救字第1071361771C號公告之基礎訓練課程 6小時。(2)依據志願服務法第9條第2項規定,由本局訂定特殊訓練課程12小時。
七、研習當日如遇天災或疫情,致本市宣布停止上課,即停止辦理研習,另擇期舉行;另為因應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武漢肺炎)防治,將依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規範,隨時調整研習受訓措施及研習日期,將另行公告於本局網站及大寮國小網站。
拾壹、經費需求: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相關經費支應,預算表如附件2。
拾貳、獎勵:承辦本活動之相關業務有功人員依高雄市立各級學校及幼兒園教職員工獎懲標準補充規定辦理敘獎。
拾參、研習期間如遇假日,工作人員得依實際出席狀況同意於一年內補休。
拾肆、本計畫陳高雄市政府教育局核定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