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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處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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組長:謝麗雅老師

實施合理之編班制度

訂定本校編班實施要點:

本校編班本下列原則辦理:

1.公平、公正、公開。

2.常態編班。

3.男女合班。

4.各班學生數均衡( 同學年班級間男女學生數亦應均衡 )

5.適性教育。

6.成立編班委員會,由各處室主任、相關處室組長及各學年教師代表組成,由校長擔任召集人,負責籌劃及執行有關編班事宜。

編班方式:

一年級新生之編班,依學生戶籍之鄰里別編班,或依區公所編列之入學號碼,分男女兩組,依序以S形分配於各班,務求各班學生人數均衡。三、五年級學生,基於教育輔導之需要,重新調整編班時,依下列方式辦理

1.基於常態編班之原則,編班時依據智力測驗或學業成績,將全年級學生成績依序排列。

2.因本校各學年班級數平均為八至九班,編班時不再分群。

3.經本校編班委員會認為需特別輔導之身心障礙、性格異常、行為偏差等特殊學生,得於一般學生編班前先行平均編入各班。

4.學生經編班確定,不得調整就讀班級。如因教育輔導需要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調整就讀班級者,應經編班委員會決定辦理。

5.依編班實施要點編班完成後,因學生轉出或其他原因而致各班學生數不一時,若有學生轉入,應優先編入學生數較少之班級,以求各班學生數達於均衡

6.本校之特殊班,請依有關法令編班,並報請教育局核准。

7.除特殊班外,同學年各班級任教師以公開抽籤方式決定。

8.編班過程及結果之紀錄,需妥為保存,以備查考。

調班方式:

高雄縣梓官國小「調整就讀班級委員會」工作計畫

 

一、依據:本縣96.11.12府教學字第0960259400號函「高雄縣國民小學常態編班及分組學習準則補充要點」辦理。

二、目的:

(一)為使因教育輔導需要或特殊原因,須調整就讀班級者,有所遵行之管道。

(二)顧及學生的個別特殊需要,以求能達適性發展。

三、需調整就讀班級之對象:

(一)雙(多)胞胎子女。

(二)教師直系親屬編入該教師任教班級。

(三)同名同姓學生編在同一班級。

(四)教育輔導需要者(學習不適應者)。

四、符合前項條件之學生及家長申請時間:

(一)雙(多)胞胎子女、教師直系親屬編入該教師任教班級等案,學生及家長得於編班名單公告後提出申請,最遲以開學一週內提出申請為原則。惟不得指定調整班級。

(二)教育輔導需要者,於開學四週後向教務處提出申請,教務處受理後,應協調輔導處成立輔導小組以瞭解及妥善之輔導。經輔導小組瞭解、溝通及輔導達一定期間確實無法解決者,召開調班委員會審議,惟家長不得指定調整班級。

(三)前項各項文件、會議記錄等相關資料,各校應妥為保存至少三年,以備查考。

五、調班流程:

(一)依第四項規定時程提出申請。

(二)經本校輔導小組輔導後,提出建議。

(三)由本校調整就讀班級委員會議決議是否調班。

(四)調入班級依本校轉入學生辦法調班。

六、調班委員會成員:

召集人:校長

副召集人:教務主任

連絡人:資料組長

委員:學務主任、總務主任、輔導主任、教師會長、特教組長

七、本辦法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加強學籍管理

新生學籍

1 辦理新生報到手續。

2 調查適齡兒童未就學原因。

3 編造學號。

4 繕製學籍表

學籍整理

1 開學前統整規劃,依編班卡將學籍表按每班一冊,活頁裝訂。

2 期中及期末,由註冊組負責檢查各項資料記載是否詳實,如有缺漏,則通知教師改進。

3 切實調查未入學適齡兒童未就學原因,結果報區公所。

4 有效掌握學生出席狀況。

5 中途輟學兒童適時調查,且加強追蹤輔導,按期呈報。

6 學籍資料應專人負責,專櫃保管。

7 畢業生學籍表裝訂成冊,妥善保存。


地址:826高雄縣梓官鄉進學路61號 電話:07-6176595 傳真:07-61071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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