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市政府教育主管機關應於推薦期限內(以郵戳為憑),於活動網站下載推薦資料,並附活動連繫資料,以公文函送至承辦單位,承辦單位將依據正式公文所附資料,E-mail縣市管理專屬帳號,及E-mail予參賽者專屬帳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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