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湖南國民小學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畫
壹、依據:
中華民國100年1月18日彰化縣政府第1000010921號函「彰化縣各級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執行計劃」辦理。
貳、目的:
鑑於校園霸凌事件為學生嚴重偏差行為,對兩造當事人、旁觀者身心均將產生嚴重影響,為防制校園霸凌事件,建立有效之預防機制及精進處理相關問題,特訂定本執行計畫。
陸、實施對象:本校學生。
柒、執行策略(三級預防):
一、一級預防(教育與宣導):
應著重於學生法治、品德、人權、生命及性別平等教育,培養學生尊重他人與友愛待人之良好處世態度,透過完善宣導教材、辦理學校相關人員研習活動,分層強化行政人員、教師及學生對於霸凌行為之認知與辨識處理能力。
二、二級預防(發現處置):
本校與溪湖分局完成簽訂「校園安全支援約定書」,強化警政支援網絡;如遭遇糾紛事件,迅即判斷屬偶發或霸凌事件,並依據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校園霸凌事件處理作業流程圖如附件1),循「發現」、「處理」、「追蹤」三階段,成立本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如附件4)。
三、三級預防(輔導介入):
啟動輔導機制,積極介入霸凌、受凌及旁觀學生輔導,必要時結合專業心理諮商人員協助輔導,務求長期追蹤觀察,導正學生偏差行為。若霸凌行為已有傷害結果產生,如屬情節嚴重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協處及提供法律諮詢,以維護當事人及其法定代理人權益,必要時將個案轉介至專業諮商輔導矯治。
捌、執行要項:
一、教育宣導:
(一)校長親書宣導:校長於100年2月14日前親撰「防制校園霸凌」給家長的一封信(詳如附件5),宣導教育部反霸凌政策及本校行動策略,一則讓家長安心子弟就學、學生安心於校園學習。
(二)結合家長聯繫函:反霸凌注意宣導事項結合寒(暑)假家長聯繫函,通知家長一同提醒與關心。
(三)訂定議題與活動:
每學期行事曆第1 週訂為「友善校園週」。由生教組規劃於開學典禮校長主持全校師生防制霸凌宣誓;響應國際潮流,2月16日辦理「粉紅T恤日」,鼓勵師生穿著粉色衣物或製作粉色物品,表明反霸凌態度;訓育組則制訂議題於班會時間列入討論,班會紀錄備查。加強實施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奠定防制校園霸凌之基礎。
(二)將學生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融入社會及綜合領域等課程,並適時於相關課程結合重大事件實施機會 教育。
(三)教師參與法治教育、品德教育、人權教育、生命教育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研習,增強教師知能。
(四)每學期結合校務會議、導師會議(研習)或教師進修時間,實施防制校園霸凌專題報告,強化教育人員防制校園霸凌知能與辨識能力。
(五)成立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由校長擔任召集人,其成員含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家長、社工人員及少年隊等,共同負責防制校園霸凌諸般工作之推動與執行。
(六)加強學生家長對校園霸凌防治與權利義務之認知。
(七)透過社區力量與愛心商店,共同協防不法情事,維護學生校外安全與防範不法情事。
(八)每學期辦理師生法律常識大會考,使師生了解校園事件相關
法律責任。
二、發現處置:
(一)本校反霸凌投訴電話04-8816845,由訓導人員處理,受理反映校園霸凌事件,且立即列管處理。
(二)分別於每年4月、10月辦理乙次記名及不記名「校園生活問卷」(生活問卷調查表範例如附件2)普測,並追蹤問卷反映個案,詳予輔導。
(三)設置投訴信箱,提供學生及家長投訴,並宣導相關訊息及法規(令),遇有投訴,由專人處置及輔導。
三、輔導介入:
(一)學生發生疑似霸凌個案,經學校防制校園霸凌因應小組會議確認,符合霸凌要件,除依校安通報系統通報外,並即成立輔導小組,成員得包括導師、學務人員、輔導教師、家長或視個案需要請社工人員及少年隊等加強輔導,輔導小組應就霸凌者、受凌者、旁觀者擬訂輔導計畫,明列輔導內容、分工、期程等,並將紀錄留校備查
(二)若霸凌行為屬情節嚴重之個案,應立即通報警政及社政單位協處,或得向司法機關請求協助。
(三)經學校輔導評估後,對於仍無法改變偏差行為之學生,得於徵求家長同意轉介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實施矯正與輔導;學校輔導小組仍應持續關懷並與該專業諮商輔導或醫療機構保持聯繫,定期追蹤輔導情形,必要時得洽請司法機關協處及請當地直轄市、縣(市)政府社政單位,協助輔導或安置。
玖、本計畫經行政會議討論通過後實施,並得依教育部及彰化縣政府防制霸凌相關規定,隨時增(修)訂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