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巴楠花部落國民中小學
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申請表
申請處室
/班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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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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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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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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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教學或活動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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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連絡電話:
個人學經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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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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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教學或活動人士資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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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犯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二條第一項所定之罪,經有罪判決確定」
□無「受兒童及少年性剝削防制條例規定處罰,或受性騷擾防治法第二
十條或第二十五條規定處罰」
□無「經各級社政主管機關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九十七條
規定處罰」
□無「曾體罰或霸凌學生,造成其身心嚴重侵害」
□無「有性別平等教育法第二十七之一條第一項第一、二款及同條第三
項之情形者」
(曾犯任何1項,學校不得進用或運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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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助教學或活動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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課程大綱
/教學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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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形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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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學計畫書、□教學簡報、□印刷品、□影音光碟、
□其他於課程或活動中使用之教學資料,請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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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材內容
簡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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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請結果
(由學校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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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過。
□修正後再審(請於__年__月__日前提出修正資料)。
□修正後通過。
□不通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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備註:校外人士協助教學或活動違反相關法規或本要點規定者,本校應終止契約關係或運用關係,並依相關法令處理。
申請人:___________(簽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