項目 |
身份 |
工作流程/內容 |
轉 出 |
家 長 |
1.學生戶籍轉至新學校學區 2.提前二天告知導師 3.監護人攜戶籍謄本親自到註冊設備組辦理轉學證書 4.總務處出納繳費或退費 5.歸還借用物品(圖書室圖書、借書證、樂器、球類……) 6.領到轉學證明書,三天內攜帶至新學校報到 |
導 師 |
1.通知註冊設備組 2.發還學生書籍、簿本 3.學生資料裝袋放註冊組待寄 (健康卡、逐年檢查卡、印章、其他需轉交新導師的資料……) |
註 冊 組 |
1.審查戶籍謄本,留存 2.在學籍系統中將學生轉出,填寫目標學校 3.列印轉學證明書,核章後交給家長 4.將學生資料一份留存、一份核章,收到回函單後連同正本寄交新學校 5.更新註冊系統的資料 |
轉 入 |
家 長 |
1.攜戶口名簿、轉學證明書到註冊組辦理 2.學童至新班級報到 |
導 師 |
1.接受轉學生,並安排座位、座號,開始上課…… 2.收到原校寄來的學生資料 3.核對教科用書,至註冊設備組申請缺少之用書 4.調查轉入生之家庭資料,並填寫至學籍系統中 |
註 冊 組 |
1.審查戶口名簿、轉學證明書,留存 2.登錄學生資料於學籍系統 3.填寫回報單,寄交原學校,索取學生資料 4.更新註冊系統的資料 5.收到學生資料,轉交導師 6.通知導師更新學籍系統資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