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旨:請善用國教署「實踐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的理念與行動」簡報宣導新課綱,詳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8年9月3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80092547號函辦理。
二、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課程綱要於今(108)年8月開始實施,國民小學及國民中學之教育人員均需瞭解新課綱,爰編製旨揭簡報1份提供學校於相關會議運用及宣導;簡報檔案請至「CIRN國民中小學課程與教學資源整合平臺」(
https://cirn.moe.edu.tw/)─「新課綱推動─宣導與增能─簡報」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