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縣朴子市朴子國民小學附設幼兒園 111學年度招生簡章 公告日期:中華民國111年 4 月 7 日 公告字號:府教幼字第1110081705號 壹、依據 嘉義縣111學年度公立幼兒園暨非營利幼兒園新生入園注意事項。 貳、登記入園資格 一、年齡: (一)3歲以上至入國小前之幼兒(民國105年9月2日至108年9月1日出生) 二、招收名額: 核定60名,扣除原就讀本園直升之幼兒31名、本縣鑑輔會安置之特殊幼兒3名及依鑑輔會核定減收一般幼兒人數0名後,本學年度可招收幼兒為26名。 三、優先入園資格:符合一般入園資格,且具備下列資格之一者。 (一)第一優先:符合下列情形者,得優先入園就讀(不限設籍本縣幼童) 1、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2、中低收入戶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中低收入戶之證明文件。 3、身心障礙:領有身心障礙手冊、發展遲緩證明,或經本縣特殊教育學生鑑定及就學輔導會鑑定適合就讀普通班(含持有暫緩入學證明之幼兒)。 4、原住民:戶口名簿記載為原住民身分。 5、特殊境遇家庭子女:當年度社政單位核發之特殊境遇家庭身分認定公文。 6、中度以上身心障礙者子女:領有身心障礙手冊或證明。 (二)第二優先:經社政單位轉介輔導之家庭或機構安置之幼兒。 (三)第三優先: 1、設籍或居住於學校學區或本市之幼生。 2、本園及其所屬學校編制內教職員工(新學年度在職者)適齡子女。 3、家有兄姊就讀本園者,其兄姊身分認定限「原園直升幼兒」。 4、育有3胎(含)以上子女家庭之幼兒(出具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 (四)符合優先入園人數如未逾可招生名額時,全數錄取;如該園登記人數競額時,依下列順序錄取: 1、當年度 2、當年度 3、當年度 (五) 報名人數逾招生名額時,依上述招生順序及出生日期先後順序錄取,若同一日出生,則以抽籤方式決定。 參、招生公告、登記、抽籤及報到日期 一、招生簡章公告日期:自111年 4 月7
日起。 二、登記日期:自111年05月02日起至111年05月06日下午16:00止。(須查驗戶口名簿正本) 登記地點:本校幼兒園(地址:朴子市山通路11號,電話:3792032-122或123) 三、抽籤日期:111年05月11日(三)早上9:00。 抽籤地點:本校會議室。 四、名單公布日期:111年05月11日(三)下午17:00前公佈於幼兒園網站及張貼於校門口 五、報到日期:111年05月13日(五)早上8:00∼下午16:00。 報到地點:本校幼兒園(需繳交戶口名簿或戶籍謄本影本)。 肆、其他 一、抽籤規則: (一)登記後如競額時,採公開抽籤,依序列為正取第1名至數名及備取第1名至數名為止。無論採何種方式抽籤,將抽完所有籤卡,最後結果當場依抽籤順序結果公告。 (二)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籤卡是否併同或分別抽籤,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並出具切結書。抽籤前,本園將公告前述決定。 (三)同一籤卡多胞胎幼兒(含雙胞胎)之錄取,如遇缺額數少於多胞胎幼兒數時,由家長或監護人自行決定同缺額數之幼兒入園。 二、招生登記至登記時間截止,但一般生入園申請登記人數少於可招收名額時,繼續受理登記入園,並依登記先後次序錄取至額滿為止。 三、備取名冊有效日至112年1月31日止,惟具優先入園資格之幼兒排序仍優於備取生,後續由本園公告及辦理遞補作業。 伍、優先入園應繳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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