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灣國中交通安全教育評鑑

高雄市近三年交通安全教育評鑑結果委員具體建議

 

1.    交通導護志工背心已改為三角形的警告標誌,尚未更新之校應予更新。舊背心可資源再利用剪下縫在學童的書包上,當作反光標誌。

2.    遊覽車的逃生演練缺乏「擊破器演練」,請加強每位學生均會使用擊破器。

3.    針對交通重大案例可收集剪報,讓導師在上課時宣導5分鐘。

4.    交通安全室資料,班級或是教師借用情形未達普及化。

5.    校園交通標誌布置,以交通部公布之雙語標誌為標準。

6.    學校教師車棚的交通動線規劃,標誌與標線宜更明確。

7.    將交通安全融入七大領域課程並鼓勵各科教師行動研究。

8.    自行車管理及校園接送區與人車動線規劃宜再加強。

9.    應加強學生及老人機車事故防制。

10.針對每個愛心商店提供的服務,做好調查數據分析、運用,並讓全校師生知悉。

11.除強調校外交通安全,也要在校內易發生碰撞的意外區標示出來,規劃出校內人車動線。

12.加強學生自行車檢查及管理、機車事故防制及創新交通安全教學。

(1)自行車管理部分:鼓勵學生騎自行車上放學,針對提供學生停車空間改善、自行車安檢(煞車、胎壓、安全帽、安全鎖、夜光裝置)及禁止加裝火箭筒、雙載等安全宣導宜加強辦理並建立管理辦法與獎懲規定。

(2)機車事故防制部分:加強上放學家長騎機車接送學生戴安全帽及藉由小學生之關懷宣導老人交通事故防制。

13.本市校車管理自治條例業於98528公布施行,請針對補習班載運課後學生之客車是否搭載乘員超過行車執照所註記之乘載人數或擇定安全地點上下車部分,協助舉發,以維學生安全並以數據呈現辦理績效。

14.針對學校潛藏「隱性的危機」,諸如家長違反騎乘機車交通規則、安親班或家長車輛併排等危險行為改善部分,可藉由教師行動研究,研謀解決策略並藉由課程教學與親職教育,以保障親師生行的安全。

15.針對上放學家長接送學生未戴安全帽乙節,除加強柔性勸導外,可請轄區警察局協助開單執法或依警政署規定逕行拍照舉發,照片內容詳載違規事項、車輛車號或車主資料送交交通執法單位辦理,以減低未戴安全帽違規件數。

16.建議於開學前召開安親班車輛管制會議說明,宣導車輛停放規定,及嚴禁司機酒駕。

17.緊臨高雄捷運或高鐵之學校,可加強大眾運輸乘車安全與教育宣導,形塑學校特色。

18.建議高中職機車事故防制部分,宜加強未滿18歲騎乘機車之查察,並針對違規同學做一些輔導改善,若能有數據顯示更好。

19.可運用網路資訊作重大事故案例分析與宣傳,舉證青少年學生發生交通安全事故肇禍原因、檢討案主過失及刑事、民事責任等法律觀念,加深學生對肇事件處理及導正法律觀念,對爾後學生面臨車禍處遇時最為實用,對其一生皆有助益。

20.99年本市通報學生交通意外事件共54件受傷68人,請各校針隊意外事件進行分析及妥採防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