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執掌
1.擬訂及推行各項生活教育計劃之事項及各項訓育章則。
2.辦理交通安全教育及排路隊事項。
3.辦理學生操行考查及獎懲事項。
4.處理拾遺物品事項。
5.編排導護輪值及學生糾察隊事項與擬定學生整潔秩序比賽辦法。
6.升降旗、朝會及各種典禮活動之集合。
7.人權法治、公民品德教育及民主法治教育推動計畫。
9.負責中輟生三日以上通報。
10.防治校園暴力、維護校園安全及辦理防範犯罪、反毒宣導事宜。
11.擬訂處理學生請假、缺課、生活常規問題事項。
12.規劃團體活動校外教學、畢業旅行等事項。
13.辦理社團活動申請與推展。
14.辦理學生才藝競賽、舞蹈、音樂比賽及表演活動。
15.辦理教育優先區推動文化特色—原住民舞蹈
16.辦理模範生選拔及孝悌楷模表揚事項。
17.辦理學生平安保險各項表報。
18.擬訂防制學生濫用藥物、消除菸害、預防愛滋等工作。
19.辦理生活教育各項活動,如防火、防災、防震。
20.辦理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工作。
21.其他交辦事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