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補助辦理十二年國民基本教育精進國民中學及國民小學教學品質要點。
二、辦理時間:自公告即日起至106年4月28日截止收件。
三、參賽對象:本市公私立國民小學教師(含代理老師),組隊人數(可跨校)以1至3人為原則(至少1人為現職專任教師)。
四、獎勵方式:
(一)特優獎1名(組),獲得價值5,000元禮券,每人獎狀壹紙。
(二)優等獎3名(組),各獲價值1,000元禮券,每人獎狀壹紙。
(三)甲等獎4名(組),各獲價值500元禮券,每人獎狀壹紙。
(四)入選獎數名(組),每人獎狀壹紙。
五、其他請詳見附件實施計畫。
六、本案聯絡人:國教輔導團語文學習領域國小國語文輔導小組周世雄專任輔導員,TEL:(07)3590116#2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