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山區旗尾國民小學學務處
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加強各項防治措施

一、            為有效預防流感並降低流感傳播,請各級學校持續請加強下列各項防治措施:

(一)            學校應配合事項

1.  提供相關工作人員、學生與家長正確防治流感相關知識。

2.  提供充足且適當之洗手環境,包括潔淨之廁所與洗手設備、安全之自來水設施、以及肥皂或洗手乳等洗潔劑之提供。

3.  注意環境衛生,如保持教室之清潔與通風,並維持室內寬敞空間。

4.  提供充足且必要的清潔工具與清潔劑,如有需要,進行全面環境清掃及消毒工作。

(二)            學校教師等相關防治人員應配合辦理事項

1.  教育學生流感傳染途徑、預防方法及相關知識。

2.  加強學生正確洗手等個人衛生習慣之養成,教導其於進行清掃工作(尤其清掃廁所)時,必須採行必要的個人保護措施,工作完畢時手套應取下,不可戴著工作手套亂按或亂摸其他物品。

3.  多加利用衛生署疾病管制局流感防治網(網址為http://www.cdc.gov.tw)之相關衛教宣導資料,透過相關集會場合、家庭訪視、家庭聯絡簿、宣導單張、佈告欄及跑馬燈等方式,將流感防治正確知識傳達教育學生及其家人,強化師生及家長對流感防治之了解與重視。

4.  隨時關心與注意學生之健康與請假情況,如學生出現異常之請假狀況或請假聚集時,應聯繫家長瞭解原因,如為疑似聚集感染情形,應通知校長、學校醫護人員等進行必要之通報與預防措施。

5.  對感染流感之師生,應請其戴口罩,指導其適當休息與適當補充水分,並依醫師指示接受治療,落實「生病不上課、不上班」原則,並盡量與家長溝通,讓學生在家休養直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始返校上課。

6.  加強宣導生病之師生如出現呼吸短促、呼吸困難、發紺、血痰或痰液變濃、胸痛、意識改變、低血壓或高燒持續48小時以上等流感危險徵兆者,應盡速送醫院治療,以降低流感威脅。

7.  學校教職員工生如確定罹患流感,請上網至本部校園安全暨災害防救通報處理中心之「校安即時通」進行通報(網址為http://csrc.edu.tw/Main.mvc/IndexNotLogin),依個別學制之帳號進行通報,並請縣市政府教育局由專人每日隨時上網查詢,各級學校並由專人負責統計學校患病人數,以掌控疫情,相關通報作業請參閱「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通報作業要點」及「校園事件程度劃分等級表」規定辦理。

(三)            向學生家長宣導相關衛教觀念

1.  注意居家環境衛生及環境良好通風。

2.  儘量避免讓學生出入擁擠之公共場所,或與病患接觸。

3.  注意營養、均衡飲食、運動及充足睡眠,以增強個人的免疫力,吃東西前、如廁後需加強洗手。

4.  師生經醫師診斷感染流感時,除依醫師指示治療外,宣導請假在家休息至症狀解除後24小時才返校上班(課),儘量不要外出參加任何活動,以避免傳染他人。

二、            根據疾管局社區流感病毒監測資料顯示,近幾週主要流行的B型流感病毒株,已非本季流感疫苗所含之B型流感疫苗株,疫苗對B型流感的保護力雖然較差,但抗病毒藥劑均對正流行的AB型流感病毒有效,現正流行之A(H3N2)A(H1N1)病毒則與目前使用之流感疫苗株吻合,疫苗對其有保護力。國小4年級以下之學(幼)童100年度尚未接種公費流感疫苗者,若有意願接種,可向當地衛生所聯繫疫苗接種事宜;另國小5年級(含)以上學童、青少年及學校教職員工若有需要,可自行向醫療院所詢問自費疫苗接種事宜,以維護自身及家人健康。

三、            衛生署疾病管制局自100121日起至101331日止,擴大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的適用對象,有關流感抗病毒藥劑用藥條件、時機、合約醫療機構名冊及其他流感防治相關訊息,可參閱該局網頁,或撥打民眾疫情通報及諮詢專線免付費專線1922洽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