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旗山區旗尾國民小學學務處

各班導師與職責

六忠導師

熊美玲 老師

 

1.        充分了解學生興趣、性向、特長、學習態度及家庭環境等,鼓勵優良表現,適時指導,養成學生健全人格。

2.        妥善規劃班級經營,確實計畫與執行。

3.        處理班級一般性事務,使班級得以正常運作。

4.        引導學生正確的學習觀念與落實生活教育之輔導。

5.        重視特殊兒童的輔導,妥善處理該班個案認輔事項。

6.        處理班級偶發事項,指導學生活動的安全。

7.        與家長保持暢通良性的聯繫管道,做好親師溝通工作。

8.        協助學生申訴案件的處理。

9.        提報該班中輟學生、追蹤與輔導事項。

10.   協助及參與其他與教學有關之行政事務。

11.   參加導師會議或任何相關會議,討論工作實施情形,研究學生事務共同問題。

12.   擔任導護工作,協助維護校園及學生安全。

13.   妥為安排學生適當時間指導學生,舉行座談會、討論會及相關團體生活之指導,並作成紀錄。

14.   參加各種教學、輔導知能等進修與研習,增進自我專業知能與輔導能力。

15.        輔導學生過程視實際需要,尋求或移轉訓輔單位或其他相關單位協助處理。

六孝導師

呂文玲 老師

 

五忠導師

黃中維 老師

 

 

四忠導師

張字榮老師

 

三忠導師

林美慧 老師

 

二忠導師

黃美惠 老師

 

一忠導師

 高維序老師

 

幼兒園導師

倪佩琪 老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