雲林縣立文興國民小學校園及校舍建築安全管理實施計畫
一、目的:藉由平時檢查維修,使校園及校舍建築維持最佳狀況,以維護師生安全。
二、範圍:校園、校舍建築及設施。
三、實施要領:
(一)成立校園及校舍建築安全檢查小組,專人負責校園安全檢查。
(二)於開學前及學期中,進行定期與不定期確實檢查校園及校舍建築及設施之安全,並將紀錄按行政程序陳核。
(三)校舍建築主要是靠平時的保養維護,培養愛護公物之公德心,賦予全校所有人員之責任與義務,隨時發現缺點應立即反映處理改善。
(四)擬訂定期保養維護管理辦法,除確保校園、校舍建築及設施的使用安全與耐用外,並能保持美觀與功能及美化環境之目的。
(五)應考量特殊狀況,因地制宜並力求週全訂定安全管理檢核表。
(六)校舍建築及設施材料或設備之選擇,應顧及未來長期保養維護之容易取得及費用經濟為原則。
(七)校園、校舍建築及設施如達使用年限結構有安全堪慮或天災影響受損,依實際狀況提報拆除或修建。
(八)校園、校舍建築及設施危險區應明顯標示並予以隔離,禁止學生進入。
四、檢核辦法
訂定校園及校舍建築安全(含水電消防設備)管理檢核表,定期查核。
(如附表1)
下載附表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