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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芸國小
導護志工實施辦法

高雄市中芸國民小學交通安全教育導護志工值勤實施計畫

壹、依據:本校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貳、目的:

    一、協助本校導護老師維護學生上下學之交通安全暨校園安全。

    二、結合家長與社區資源積極參與交通導護工作,維持上下學時段校園周圍交                

        通動線之順暢並保障學童交通安全。

三、發揮「幼吾幼以及人之幼」之精神,並點燃生命的燭光,讓交通的愛散

佈人間。

    四、落實守法紀的精神,確保個人生命的安全。

參、時間:全學年度。

肆、地點:大門導護崗、伯特利路口導護崗。

伍、對象:全體熱心、志願擔任學童上下學交通安全值勤工作的義工。

陸、實施方式:

    一、組織:

   1.每學年由輔導室結合家長會所屬愛心志工團徵求本校學生家長及社區人士加入交通導護  

     組所組成。

       2.依上下學路線及實際需求,設置導護崗位。每崗位每次值勤志工24人。

         每一崗位每次值勤時間:

        上午:七時二十分至七時四十五分。

        中午:十二時四十分至五十分。

        下午:十五時五十分至十六時十分。

      3.崗位值勤由志工隊交通組組長負責分配。

      4.小隊長之執掌:

  1與學校相關業務單位密切配合,執行學校交通導護工作。

  2配合學校業務單位招募隊員,使交通導護工作綿延相承。

  3協助辦理隊員基礎訓練、年度訓練等。

  4維繫隊員感情,籌辦小隊之聯誼活動。

  5隊員個別需要事務。

  6協助辦理隊員保險福利及裝備等事宜。

      7其他必要事項。   

 

      5.服勤規範:

 1就學校學童上學、放學時段配合學校導護崗之安排服勤。

 2服勤時,應著制式服裝、配件,並遵守交通導護原則,保持儀表端莊、態度和藹。

 3採定點、定時、定崗原則服勤,每週服勤至少1次或半小時以上,並得視學校情況斟酌調整。

 4因故未克服勤時,應事先自行協調其他隊員為代理人執行勤務,並向小隊長報備之。

 

    二、訓練:新進交通導護志工隊員均得參加基礎訓練,相關經費則由家長會費項下相關經費支應。

    三、裝備:1]指揮棒或指揮旗2]帽子3]反光背心[4]哨子5]手套6]雨衣

 

柒、經費:

交通導護志工隊各項訓練及裝備所需經費由教育局、學校或學校學生家長會相關經費支應。

捌、考核:

    一、交通導護志工隊隊員事蹟卓著、表現優異,經查證屬實者,由小隊或區隊報請總隊、學校獎勵,或轉請教育局、市政府獎勵之。

    二、交通導護志工隊員之服務時數得登錄「志願服務紀錄冊」。

    三、每一學期至少召開義工工作協調會二次(學期初、末),檢討值勤狀況,由學務主任及交通 

        組長協同主持,校長、生教組長列席參加。

    四、其它有關事項得臨時以書面通知或召開會議協商。

玖、本計畫經校長核准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               學務主任:                     校長:

 

 

2011/06/23 1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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