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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中芸國小
推廣「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平臺」
受文者:高雄市林園區中芸國民小學
發文日期:中華民國104年7月27日
發文字號:高市教中字第10434853500號
速別:普通件
密等及解密條件或保密期限:
附件:海報一張(詳說明四,請至本局秘書室公文收發室領取)
     
主旨:有關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推廣「國中小代理代課教師人才庫平臺」及張貼海報乙案,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104年7月22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40079867號函辦理。
二、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為協助國中、國小求才及欲應徵代理、代課教師職缺之民眾求職,特建置旨揭媒合平臺(網址:http://ptst.k12ea.gov.tw/),提供最新消息、代理代課教師資格、相關法規、常見問題、操作手冊等功能,使用者依其身分別分別登錄本平臺。謹說明如下:
(一)教師登入頁面:待聘教師註冊帳號、輸入基本資料、任教經驗、欲任教地區、上傳證件圖形檔及製作履歷表等,以登錄人才庫。
(二)學校登入頁面:擬聘任代理、代課教師的學校輸入職缺資料、搜尋符合該校條件之教師履歷、查詢媒合清單及發送媒合成功通知信給待聘教師。
(三)縣市登入頁面:教育局(處)可發布最新消息、管理學校、查詢統計結果等。
三、如對操作流程有疑義,除可於本平臺下載操作手冊外,亦可撥打服務電話,將有專人受理諮詢(諮詢電話:04-2310-6820#17、04-2219-6344)。
四、查「中小學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聘任辦法」第3條第3項規定:「中小學聘任三個月以上之代課、代理教師,應依下列資格順序公開甄選,經教師評審委員會審查通過後,由校長聘任之:一、具有各該教育階段、科(類)合格教師證書者。二、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修畢師資職前教育課程,取得修畢證明書者。三、無前款人員報名或前款人員經甄選未通過者,得為具有大學以上畢業者。」據此,歡迎符合上開規定且有志從事教育工作之民眾踴躍登錄本平臺。
五、另依國教署103年4月15日臺教國署國字第1030040636號函略以:「重申為保障校園安全、維護學生學習權益,請各校聘任未滿3個月及3個月以上兼任、代課及代理教師應確依『不適任教育人員之通報與資訊蒐集及查詢辦法』辦理通報、資訊之蒐集及查詢作業。」。
六、請各校推廣旨揭平臺及張貼海報(每校1張),以公告周知。請各校至本局秘書室公文收發室領取,無公文交換學校得於8月10~12日參加104年「全國中小學人力資源網」教育訓練時領取。

2015/07/28 13:44


地址:高雄市林園區中芸里中芸路一號 電話:07-6412342 傳真:07-6426174 網路電話:(MOE) 988-00965、(IPOX) 07095-009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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