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縣鳳雄國民小學個人電腦使用注意事項
01. 禁止使用未經授權之電腦軟體。
02. 請勿任意拆卸或加裝其他電腦設備。
03. 不可擅自更改系統環境設定。
04. 妥慎使用及保管與業務有關之密碼。
05. 電腦設備不可任意架站或做私人、營利用途。
06. 電腦設備應隨時保持清潔,每週至少擦拭一次。
07. 電腦附近請勿放置茶水、飲料、細小文具用品等物品,以免造成電腦設備損壞。
08. 使用外來檔案,應先掃毒,請勿任意移除或關閉防毒軟體。
09. 下班時,應先行關機始得離去,電腦關機應依正常程序操作。
10. 本校同仁應配合進行作業系統軟體更新,修補漏洞,保持更新至最新狀態,勿自行關閉系統自動更新程式。
11. 防禦病毒人人有責,時時更新病毒碼。
12. Internet Explorer等相關瀏覽器安全等級應設定為中級或更高,執行特殊程式如須降低安全性,請通知本縣電子計算中心進行安全檢查及管理。
13. 電子郵件軟體應關閉收信預覽功能,請勿任意開啟不明來源的電子郵件。
14. 電腦應使用螢幕保護程式,設定螢幕保護密碼,並將螢幕保護啟動時間設定為10分鐘以內。
15. 請勿開啟網路芳鄰分享目錄與檔案,並停用Guest帳號。
16. 請勿任意下載或安裝來路不明、有違反法令疑慮(如版權、智慧財產權等)或與個人業務無關的電腦軟體。
17. Microsoft Office軟體,應將巨集安全性設定為高級或更高,執行特殊程式如須降低安全性,請通知電算中心進行安全檢查及管理。
18. 禁止使用點對點互連(P2P)軟體﹝如:faxy、驢子等﹞及tunnel相關工具下載或提供分享檔案。
19. 禁止於上班時間使用即時訊息(如MSN、yahoo Message等) ,如業務必須使用,應提出申請,各處室主任應加強監督經許可同仁使用即時訊息情形。
20. 禁止於上班時間閱覽不當之網路(如暴力、色情、賭博、駭客、惡意網站、釣魚詐欺、傀儡網路等)及瀏覽非公務用途網站,以避免內部頻寬壅塞,各處室主任應加強監督同仁使用網路情形。
21. 禁止於上班時間透過網路資源進行與工作內容無關之串流媒體、MP3、圖片、檔案等網路上的傳輸,非上班時間(中午休息、下班後)的使用,亦不得影響單位內主要系統運作之效率。
22. 同仁上網行為需以不影響各主系統之網路效能為前提,若有資源上的衝突,將以本校教學系統優先。
23. 電腦內重要資料文件應自行定期備份,避免資料損毀。
24. 機密性敏感性檔案資料應進行實體隔離(與外部網路隔絕)。
25. 本校不定期進行內部稽核,若查有上開違失事項,依本校有關獎懲規定議處。
26. 本注意事項經主任、校長核可後公佈之
承辦人: 主任: 校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