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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100學年度「春暉專案」執行計畫

計畫依據

一、中華民國96711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089621號令修正公布《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
二、中華民國98123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800016541號令修正公布《菸害防制法》。
三、中華民國99512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117321號令訂公布《兒童及少年福利法》。
四、中華民國991124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17041修正公布毒品危害防制條例》
五、 行政院99518臺法字第0990024666號令修正發布「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
六、教育部9865台軍()字第0980084570C號令修正發
布「教育部補助各級機關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春暉專案宣教活動實施要點」。
七、教育部98723台軍()字第0980117884 C號令訂定發布「高級中等以上學校執行校園菸害防制工作補充規定」。
八、教育部981029台軍()字第0980180613C號令訂定
發布「各級學校特定人員尿液篩檢及輔導作業要點」。
九、教育部9942台軍()字第099004455C號令訂定發布
教育部迎向春暉認輔志工實施要點」。
十、教育部100223日臺軍()字第1000018469C號令訂定
發布「維護校園安全實施要點」。
十一、衛生署97222署授國字第 0970700072號令修正發布「戒菸教育實施辦法」。

十二、高雄市政府教育局100727日高市四維教軍字第1000047079號函頒100學年度「春暉專案」實施計畫。

本學年度工作重點

一、加強本校菸害防制宣導工作。

二、推動本校春暉專案三級預防任務編組。

三、執行防制學生藥物濫用宣導工作

四、落實愛滋病防治教育,推動各式宣教活動,提升學生正確認知

五、每學期結合民間團體、政府單位(警察局、衛生局等)及社區    資源,於春暉宣導月辦理春暉宣教活動增進師生正確認知,共同營造健康的生活與學習環境。

五、落實清查「特定人員」及掌握行為異常、偏差之學生,找出「對  的人」。

六、於寒暑假、連續假期後或週休後,「對的時間」,針對特定人員以快速檢驗試劑實施臨機篩檢,並應適時變換篩檢時間,以防有 心學生掌握篩檢時機,藉故逃避篩檢。

七、瞭解學生濫用藥物之種類及其法定檢驗閾值,自行採購或向本局反毒教育資源中心申請適當快速檢驗試劑,「對的試劑」,以符實需。

八、「快速檢驗試劑」屬有價值物品,應建冊管制運用,各校領取運用時應有「試劑使用學生名冊」備查,並於連續假日用藥高峰期   後,加強實施藥物濫用尿液採驗工作。

九、本校初篩呈陽性之檢體(不論學生是否承認用藥)均應保存,    並立即以低溫配送方式送本市該區集中學校(北區:新莊高中、中區:高雄高工、南區:前鎮高中 )再轉寄檢驗機構實施複驗,以確認學生是否用藥及用藥種類。(本校發現藥物濫用確認個案,應立即通報並成立「春暉小組」實施輔導,輔導資料應建冊管制,並送至本局反毒教育資源中心彙整備查,不得以任何理由或方式要求、逼迫學生休、轉學,以落實輔導機制。)

十、陽性確認個案經「春暉小組」輔導3個月後,學校應採集個案尿液,由該區集中學校(北區:新莊高中、中區:高雄高工、南區:前鎮高中 )轉送檢驗機構實施複驗,經確認呈陰性後始可辦理結案。「春暉小組」輔導期間若因故(休、轉學、畢業等)中斷者,學校應以密件方式將個案資料移轉至本局反毒教育資源中心,再由本局以密件方式,將個案相關資料轉介至該生戶籍所在地區毒品危害防制中心持續追蹤輔導。

十一、本校吸菸、酗酒及嚼食檳榔學生應建冊管制,並辦理戒菸輔導課程,協助學生培養良好生活習慣,以戒除物質濫用惡習,並獎勵戒治成功之學生。

協辦單位

一、內門分駐所:聯絡電話:6671309

二、內門衛生所:聯絡電話:6671088

任務編組

一、本校春暉專案任務推動小組名冊如附件一。

二、本校三級預防輔導編組如附件二。

三、本校特定人員審查小組如附件三。

四、本校尿液篩檢任務編組表如附件四。

執行規劃

一、1009月底前訂頒本校「春暉專案」執行計畫。

二、每月更新「特定人員」名冊,並實施特定人員臨機尿液篩檢活動,且不定期配合教育局辦理開學及連續假日後機構尿液檢驗

三、每月至少實施一場春暉宣教活動,並於每月5月前至教育局軍訓室完成春暉專案線上通報。

四、運用週會、班會對學生加強宣導,增進學生對於物質濫用的危

    害、拒絕菸、酒、檳榔、關懷愛滋病及相關法律責任的了解。

五、1009月底前辦理校內特定人員清查報教育局。

六、10010月辦理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研習。

七、1009~12月辦理愛滋病、飲酒、嚼食檳榔、菸、藥物濫用等防治宣導及有獎徵答活動。

八、10012月配合教育局實施愛滋病重點宣教工作,並做認知測

    驗及上網登錄。

九、建構本校「春暉專案」網頁,並設置或連結「菸害防制教育」、「戒毒成功網」、「反毒參一咖」等資源及本市春暉網頁,並經常更新網頁內容以增進網站宣導功效。

十、運用學生同儕之力量,協助推動校園「藥物濫用防制」、「愛滋病防治」、「菸害防制」、「拒絕酗酒」及「拒絕嚼食檳榔」等宣導。

十一、依「菸害防治法」、「學校衛生法」推動無菸校園運動。

十二、1016月辦理春暉專案工作評鑑。

附件

附件一、本校春暉專案任務推動小組名冊

附件二、本校三級預防輔導編組。

附件三:本校特定人員審查小組。

附件四:本校尿液篩檢任務編組表。

附件五、本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附件六、本校「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小組名冊。

附件七、本100年度「春暉專案」工作執行進度管制表。

業務承辦

謝明宏,聯絡電話6681183分機20
Emailsmhsmh1106@yahoo.com.tw

(表格請自行延伸,執行計畫應納入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附件)

 

承辦人:許品婕         教導主任:謝明宏         校長:呂佳真


地址:845高雄市內門區木柵里木柵3號 電話:07-6681183 傳真:07-6681026 網路電話:(MOE) 988-01265、(IPOX) 07095-01265 即時與本校通話 (此項連結將開啟新視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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