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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民小學

附件五

高雄市內門區木柵國小「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

壹、依據: 100727日高市四維教軍字第1000047079號函辦理

貳、目的

    落實本校藥物濫用防制教育宣導、清查、輔導工作,並結合社區相關資源及專業醫療、輔導機構,有效防制學生藥物濫用,達成「健康校園」之目標。

參、實施策略與目標:
一、一級預防:
(一)策略:減少危險因子、增加保護因子。
(二)目標:活得健康、適性發展、無藥物濫用。
二、二級預防:
(一)策略:進行高危險群篩檢,並實施介入方案。
(二)目標:早期發現,早期介入,預防藥物濫用、成癮或嚴重危害。
三、三級預防:
(一)策略:結合醫療資源,協助戒治。
(二)目標:降低危害、有效戒治、預防再用。

肆、作法:

一、一級預防:

(一)減少危險因子方面:
1.
經常辦理正當休閒育樂活動,舒暢學生身,並鼓勵學生多從事有益身心健康之活動,以減少學生涉足藥物濫用高危險場所。
2.
協調本市學生校外生活輔導委員會結合校外聯巡及春風專案工作,加強查緝在外遊蕩學生,並置重點於網咖、電動玩具店、 PUBBARMTVKTV、卡拉OK、啤酒屋、舞廳、搖頭俱樂部等場所,涉足學生列為藥物濫用高危險群對象。
3.
加強學校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等之敏覺度,應對藥物濫用可能性較高(危險因子)之學生加強個別輔導、訪問、生活關懷及認輔工作,以降低學生藥物濫用。

4.藥物濫用高危險群學生危險因子常見(有)之下列特徵:
1)對藥物濫用正向預期(好處)高,負面預期(壞處)低、拒絕使用信心低者(易受同儕影響),以可透過課程互動、問卷調查、生活關懷等方式瞭解。
2)個性較衝動(不善規劃,不考慮後果)、逃避型因應者。
3)學業成績低落者。
4)情緒適應較差,如憂鬱程度高、心理壓力高、自殺意念與企圖高者。
5)零用錢多者,或異於平時之花用。
6)在PUBBARKTV、卡拉OK、啤酒屋、舞廳、電動玩具店等場所打工者。
7)生活作息較不正常者。
8)有抽菸、喝酒、嚼食檳榔習慣者。
9)自己或家人有藥物濫用情形者。
10)賃居校外者,或常游蕩在外,與社會人士廝混。
(二)增加保護因子方面:
 1.
充實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知能:教師應配合參與舉辦藥物濫用防制知能研習、訓練等活動,以增進教師藥物濫用防制相關知能,提昇防制成效。
2.
加強「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
1)每學期開學、學期結束2週內,利用週、朝、集會時間實施「藥物濫用防制」宣導,建立正確認知。
2)每學期至少辦理1次全校性「藥物濫用防制」宣教活動,教導學生認識藥物濫用的危害及拒絕誘惑的知能與技巧,培養學生正確思考、自主性拒絕毒品誘惑之能力(可結合教育部「反毒宣講團」、社區、民間團體辦理)。
3)每學年至少辦理1次以家長或社區為對象之「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活動,以提醒家長、社區民眾「藥物濫用防制」之危害,共同協力防制。
4)每年5月舉辦「藥物濫用防制」認知檢測,訂定獎勵辦法,提高正確認知率達90﹪以上,對於答錯率較高之題目,應加強宣教導正。
3.
加強學校「春暉社團」或其他相關社團之組訓,運用同儕力量發揮正面影響力。
4.
校外工讀生與賃居學生之掌握、輔導、訪視:對在校外工讀學生及賃居學生之掌握、生活調查,並於開學後1個月內分別召開座談會,藉以實施「藥物濫用防制」宣導教育。班級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應追蹤學生工讀場所、賃居處學生所處環境了解,表達關懷並協助解決疑難。
5.
學業輔導:對於學業成績低落學生,應擬定輔導作法,引導學生適性發展,增強自我信心與能力,避免學生因成績低落,造成自暴自棄之情形而接觸藥物。
6.
輔導室應透過相關課程或綜合活動時間,辦理「壓力調適與情緒管理」、「衝動性與問題解決能力」、「拒絕誘惑的技巧」等訓練活動,以增強學生自我管理、保護能力。
二、二級預防:
(一)進行高危險群篩檢:針對前述危險因子篩檢高危險群,以早期發現,方式如下:
1.
觀察晤談:導師、學務人員、輔導老師應經常關心學生上課、生活作息及交友狀況,並主動聯繫家長,發現學生精神、行為有偏差或異常情形,即應實施個別晤談,從晤談中發現學生有無藥物濫用情形。
2.
妥善運用「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未來配合教育部編製之「校園學生使用毒品篩檢量表」,及早發現學生有無藥物濫用情況。
3.
「特定人員」尿液篩檢:
1)建立「特定人員」名冊:依據行政院「特定人員尿液採驗辦法」,「特定人員」為:
A.
經尿液篩檢確認呈毒品陽性反應或經輔導勒戒完成一年以內之學生。
B.
輟學後復學之學生。
C.
精神或行為異常有施用毒品傾向之在學學生。於每學期開學1個月內完成清查並繕造「特定人員」名冊,以加強輔導。
2)尿液篩檢:
A.
運用快速檢驗試劑:教育部每年採購快速檢驗試劑,供各級學校運用(逕向學生校外會申請),對於前述「特定人員」可要求採驗尿液,惟運用試劑篩檢學生尿液時應注意學生之自尊及隱私,並聯繫家長知情。
B.
配合教育部或本市學生校外會、教育局實施學生尿液篩檢,抽驗「特定人員」,以了解學生藥物濫用情形。尿液篩檢作業流程如附件1
(二)輔導:
1.
經觀察晤談、尿液篩檢或經檢警通知之藥物濫用學生,應循教育部「校園安全及災害事件即時通報網」通報教育部校安中心,並即由導師、輔導老師、學務人員、家長等共同組成「春暉」小組進行輔導,期於3個月內協助戒除。
2.
學生藥物濫用之輔導除校內之輔導資源外,可運用本市或社區輔導機構等輔導資源進行個別輔導:
1)善用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中心:教育部中部辦公室高中職校心理衛生諮詢服務中心設置於本市
國立鳳山商工,輔導室依個案情況申請諮商輔導。
2)結合行政資源系統:高雄市政府教育局心理衛生專業人員校園巡迴諮詢,北區市立海青工商、中區市立高雄高商、南區市立瑞祥高中。
3)社區相關輔導機構(資源):如行政院衛生署社區醫師「藥物濫用防制諮詢站」(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www.nbcd.gov.tw)、社區醫療保健機構、社會教育機構、諮詢服務專線等。
三、三級預防:學生藥物濫用個案,經輔導3個月後若仍未戒除,         學校即結合家長,將個案轉介至行政院衛生署指定之藥癮治療業務醫療機構、藥物濫用諮詢及輔導機構(請至行政院衛生署管制藥品管理局網站查詢,網址:www.nbcd.gov.tw)賡續戒治,或視個案情況報請司法機關協助處理,以降低危害,預防再用。

伍、一般規定:

一、針對學校特性,訂定「防制學生藥物濫用三級預防」實施計畫,據以落實執行。

二、辦理「藥物濫用防制」宣教活動,可依「教育部補助各級學校及民間團體辦理春暉專案宣教活動實施要點」申請經費補助。

陸、本計畫奉鈞長核可後公布實施,修正時亦同。

 

承辦人:許品婕             教導主任:謝明宏             校長:呂佳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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