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執行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 高雄縣執行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貳、 目的: 為推行交通安全教育,維護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特訂定本計畫。 參、 具體作法: 一、 蒐集相關資料及案例,利用各種宣導方式向同學宣導戴安全帽的重要性。 二、 教導正確戴安全帽的方法及姿勢。 三、 校規訂定相關獎勵騎乘腳踏車戴安全帽的同學。 四、 上、放學時間於校門口加強宣導,並登錄未戴安全帽的同學。 五、 各路口導護老師及交通糾察加強宣導戴安全帽。 六、 週會朝會時加強宣導與輔導養成戴安全帽的習慣。 七、 班級戴安全帽的狀況列入班級秩序競賽評分項目,以加強同學戴安全帽的意願。 八、 騎腳踏車未按規定戴安全帽,將依校規懲處。 肆、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