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務處

壹、 依據:

一、 教育部執行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二、 高雄縣執行國民中學交通安全教育實施計畫。

貳、 目的:

 為推行交通安全教育,維護學生上、放學交通安全,特訂定本計畫。

參、 具體作法:

一、 蒐集相關資料及案例,利用各種宣導方式向同學宣導戴安全帽的重要性。

二、 教導正確戴安全帽的方法及姿勢。

三、 校規訂定相關獎勵騎乘腳踏車戴安全帽的同學。

四、 上、放學時間於校門口加強宣導,並登錄未戴安全帽的同學。

五、 各路口導護老師及交通糾察加強宣導戴安全帽。

六、 週會朝會時加強宣導與輔導養成戴安全帽的習慣。

七、 班級戴安全帽的狀況列入班級秩序競賽評分項目,以加強同學戴安全帽的意願。

八、 騎腳踏車未按規定戴安全帽,將依校規懲處。

肆、 本辦法經校長核可及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修正時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