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鳥松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高雄市立鳥松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規定 一、依據:部頒「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案」擬定。 二、主旨:建立對性別的正確觀念與態度,並了解男女交往的正確方式,以避免不當的性侵害犯罪,進而實現兩性平等的目標。 三、目標: 1、推動性別平等教育。 2、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 3、實施性別平等的目標。 4、避免性侵害犯罪事例。 四、實施策略: 1、設立「性別平等教育推行委員會」。(如附件一) 2、依據「性侵害犯罪防治法」第八條之規定,每學年至少實施四小時以上性侵害防治教育。 3、擬定「性侵害防治教育實施原則及課程參考綱要」(如附件二)。 4、加強性別平等觀念之宣導,每學年至少辦理兩次教師進修活動,四次學生宣導活動。
5、配合各科教學,研發相關教材教法。
6、訂定「性騷擾及性侵犯處理與防治實施要點」,建立性侵害事件危機處理模式、輔導轉介流程及通報申訴制度 (如附件三)。 7、繪製校園安全地圖、辦理校園人身安全教育宣導。
8、依据學校實際需要,本校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得擬定年度工作計劃,落實執行。 五、本要點經校務會議通過後實施之,修正後亦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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