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立鳥松國中性別平等教育實施計畫 一、 依據:
(一)部頒性別平等教育實施方案。 (二)部頒中小學性侵害防治;教育實施原則級課程參考案綱要。 二、目標:
(一)厚植性別平等教育,建立無性別歧視教育環境,以實現性別平等為目標。 (二)增進師生對性侵害事件之預防與危機處理的能力。, 三、實施內容 (一)成立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 本委員會置委員九人至十五人,採任期制,以校長為主任委員,其中女性委員應占委員總數二分之一以上,並得聘具性別平等意識之教師代表、職工代表、家長代表、學生代表及性別平等教育相關領域之專家學者為委員。本委員會議以每學期召開兩次為原則,必要時得由主任委員召開臨時會議。
(二)建立性別歧視與性侵害危機處理模式,輔導轉介流程及通報申訴制度。
(三)訂定年度工作計劃並列入行事曆中,切實辦理。
(四)繪製校園危機地圖、檢視,並改善建立安全無性別偏見之校園空間。
(五)實施性侵害防治教育
(1)每學年每班實施四小時以上課程。
(2)融入各領域如社會領域、健體領域、綜合領域、班週會共同時間、導 師時間等進行學。 (3)由輔導室提供教材、錄影帶、刊物及書籍提供教師參考,或由教師研發教材教法。 (4)課程目標及綱要
(六)加強性別平等觀念之宣導: (1)每學年辦理兩次教師進修活動。
(2)利用週會、集會做四次以上的學生宣導活動。
(3)選購性別教育書刊及有聲書、錄影帶,供教師學生借閱研讀。
(4)校園張貼海報,以增宣導之效。 四、監督與考核: 由校長暨性別平等教育委員會遴選考核人員考核之。 五、檢討與改進:學年結束開檢討會以檢討改進。 六、本計畫經性別平等委員會通過後實施。 |